旅行社責任保險條款 |
查看: 發稿日期:2018/05/11 |
旅行社責任保險條款 ? 總???則 第一條?本保險合同由投保單、保險單、賠償處理標準以及被保險人提供的有關投保文件資料組成。 第二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旅行社均可作為被保險人。 ? 保險責任 第三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并在旅游合同規定的旅游日程期限內,在被保險人經營的旅游業務活動中由于被保險人或其雇員、代表的疏忽或過失造成游客的下列經濟損失或費用,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保險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負責賠償。 一、???????????由于人身傷亡引起的經濟損失和費用 (一)????未達到殘疾程度的傷害所致的誤工損失; (二)????殘疾所致的生活補助費、其扶養人所必需的生活費; (三)????死亡所致的喪葬費、死亡賠償金、死者生前扶養人所必需的生活費 二、???????????由于人身傷亡引起的其他相關費用 (一)????醫療費; (二)????必要時游客近親屬探望的交通、食宿費,隨行兒童或長者的送返費用,旅行社及醫護人員前往處理的交通、食宿費用,補辦旅游證件的費用,以及因行程延遲導致的費用; 三、???????????行李物品的遺失或損壞; (一)????旅行社直接照管下的行李發生的損壞或遺失; (二)????行李物品在受旅行社委托方照管下的損壞或遺失; 四、???????????因意外事故導致游客下落不明。 五、???????????由于旅行社原因造成被前往國海關拒絕入境,引起游客的團費損失。 六、???????????由于旅行社的疏忽或過失造成游客旅游必須的重要證件遺失,引起的補辦證件的費用和其他必要的相關費用。 七、???????????由于旅行社的原因,改變合同列明的交通工具或班次,且在乘坐改變后交通工具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引起游客人身傷亡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或行李物品損失及相關費用。 八、???????????本保險擴展承保與被保險人有雇傭關系的一名隨團導游和一名領隊在發生保險事故時因搶救游客的人身或財產而導致的人身傷亡。 九、???????????因被保險人行程安排中的疏忽或過失,在游程中直接或間接由戰爭、軍事行動、敵對行動、武裝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民眾騷亂所造成游客的人身傷亡。 在上述責任項下,每人賠償總金額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每人賠償限額。 第四條?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時,被保險人為減少賠償責任,搶救受傷的游客及施救游客的財產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保險人負責賠償。保險人亦負責被保險人為處理保險事故所支付的訴訟費用以及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其他費用。上述兩項費用另行計算,但每次事故兩項費用的賠償金額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的25%。 ? 除外責任 第五條?保險人對下列各項損失或各項列明原因引起的后果,不負賠償責任: 1.????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或其雇傭人員、或為其服務的任何人所有的或由其保管或控制的財產的損失,以及上述人員的人身傷亡,但本條款第三條第三款和第八款不在此限。 2.????由于自然災害和任何污染、核事故造成的損失; 3.????直接或間接由戰爭、軍事行動、政府行為、敵對行動、武裝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民眾騷亂、罷工所造成游客的財產損失。 4.????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違法行為; 5.????被保險人旅游服務質量未達到國家、行業及合同規定的標準; 6.????被保險人被判令承擔的罰款、罰金或懲罰性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7.????游客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旅游路線,擅自離隊所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8.????游客自身的過錯、犯罪或原有疾??; 9.????無外來明顯痕跡的盜竊和搶劫; 10.?被保險人違法、違規經營導致的賠償責任以及不提供導游服務或被保險人委托非旅行社的單位或個人代辦的旅游業務; 11.?直接或間接由于計算機2000年問題引起的損失; 12.?除另有約定外,由于漂流、登山、狩獵、騎馬、熱氣球、攀巖、潛水、滑水、滑雪、跳傘、蹦極、駕駛滑翔機、機動車船競賽或表演等(競賽型、表演型、探險型)高風險活動發生的意外事故; 13.?金銀、首飾、珠寶、文物、字畫、軟件、數據、現金、信用卡、票據、單證、有價證券、文件、賬冊、技術資料及其他不易鑒定價值的財產的遺失和損壞; 14.?被保險人與任何第三方的糾紛而引起的任何損失。 15.?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 保險期限、賠償限額和保險費 第六條?本保險的保險期限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時至期滿日的二十四時止。期滿續保,另辦手續。 第七條?本保險設每一游客的賠償限額和保險期間累計賠償限額。賠償限額金額在保單明細表中列明。 第八條?對于每個游客的賠償金額在任何情況下,均不超過保險單中對應列明的每人賠償限額。在保險期限內,保險人在本保險單項下對上述經濟賠償的最高賠償責任,不超過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 第九條?保費收取辦法按照費率規章規定。 ?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條?被保險人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提供如上年度業務統計報表、出險記錄等一切保險人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 第十一條?被保險人應按照保單約定方式繳付保險費。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應就旅游安全情況事先對游客給予充分的提醒、勸戒、警告,并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的規定,對可能發生的旅游意外事故采取合理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同時,對有關部門或者保險人提出的風險防范建議應認真付諸實施。 第十三條?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進行施救,減少損失。 第十四條?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并于7日內或保險人書面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書面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和損失程度。發生涉及治安、刑事案件的事故,應及時向相關保安部門及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第十五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名稱、經營范圍、經營性質等事項如有變更,被保險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申請辦理批改手續。 第十六條?為界定大額物品,被保險人應在每次游程開始前,以書面形式登記游客攜帶的價值超過人民幣3000元或等值外幣的物品。 第十七條?被保險人獲悉因保險事故可能引起與本保險有關訴訟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當接到法院傳票或其他法律文書后,應及時送交保險人。 第十八條?被保險人如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保險人有權部分或者全部拒絕賠償,或者從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 賠償處理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索賠時,應向保險人提供保險單正本、旅游合同、游客名單、事故發生的文字記錄、損失清單、政府相關管理機構(主管部門)的事故證明、相關機構出具的傷亡證明和其他必要的單證。保險事故發生在境外的,則需出具由我國政府駐外官方機構或授權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和損失證明。 第二十條?保險人承擔的保險責任在保單列明的賠償限額的范圍內,以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依法確定的金額為準。未經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并做出裁定的,以損害事實和本保險合同所附的《旅行社責任保險賠償處理標準》為依據處理。 第二十一條?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或其代表需對索賠方作出任何承諾或拒絕、出價、約定、付款或賠償前應征得保險人的書面同意。在必要時,保險人有權以被保險人的名義接辦或自行處理對任何訴訟的抗辯或索賠的處理,被保險人有義務向保險人提供一切所需的資料和協助。 第二十二條?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當由其它責任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向該責任方索賠。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支付賠款之日起,即取得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有關責任方請求賠償的權利。在保險人向有關責任方行使代位請求賠償權利時,被保險人應積極協助,向保險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關情況。 第二十三條?保險人有權以被保險人的名義,為保險人的利益向任何責任方提出索賠的要求。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不得接受責任方就有關損失作出的付款或賠償安排或放棄對責任方的索賠權利,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將由被保險人承擔。 第二十四條?收到被保險人的賠償請求后,應及時作出核定,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與被保險人達成有關協議后10日內,履行賠償義務。 第二十五條?本保險承保的責任事故發生時,若另有其他保險承保同一責任,不論該保險是由被保險人或他人投保,保險人僅負按比例賠償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被保險人對保險人請求賠償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本保險生效后,被保險人可隨時書面申請解除本保險,對保險單已生效期間的保險費,保險人按短期費率計收。 第二十八條?雙方對本保險合同的爭議,應首先進行平等協商。如協商不成可按照在保單明細表中注明的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和訴訟均在被告所在地的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進行。 第二十九條?本保險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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